作者:陳昱維
青年離家除能自由地探索生活,亦有助於培養成年責任及能力。然而障礙和照顧需求,卻會是障礙手足離家的重要考量。故本研究探討行動不便手足對手足關係的衡量,以及他們的離返家的評估與選擇。本文共有八位受訪者,分別為四位肢體障礙者手足(非障礙者),和四位肢體障礙者,為18至31歲大學或研究所學生;其中僅有一位手足及障礙受訪者為家人,其餘皆源自不同家庭。
研究發現:
- 當自身或手足障礙程度越高,則與手足的生活及情感連結越緊密,進而對自身或對方離家感到焦慮。例如,手足障礙較為嚴重,則非障礙受訪者認為有照顧義務,因此規劃與手足同住,然此壓力卻也使其想要離家。另一方面,障礙程度較高的受訪者雖渴望離家,但受到社會環境的限制,因此亦規劃未來與家人同住,且不希望手足離家。
- 由於無障礙環境尚未普及,又缺乏妥善的社福資源,因此家人是生活的主要支持,於是彼此時間安排互相牽動。例如,非障礙受訪者為照顧手足,而未能按照個人步調生活。又障礙者生活亦須與家人配合,例如接送或是貼身照顧,時間運用相互牽制,難以自由規劃。
- 受訪者們對各個階段的居住安排有不同考量。多數受訪者為了就學便利與自立生活,因而曾於就學階段離家。然而顧及生活品質與家務責任,多數人規劃畢業後返家。因為障礙的緣故,非障礙受訪者認為理解障礙手足者難尋,障礙受訪者則認為婚姻遙不可及,但他們認為離家與伴侶共住有其必要,因能減少代間摩擦。
- 成年萌發期離家求學,規劃畢業後返家,且視離家近之工作為優,並認同婚後應離家。受訪者的離返經歷與規劃,與過往台灣研究吻合;且近年國外青年離返狀況亦相近。
建立完善的無障礙社會為當務之急,障礙者與家人生活才不會互相牽制,而能夠追求理想生活,即使是離家生活也不受限。首先,為使大眾皆能自主生活,無障礙環境及交通應普及。再者,社福服務應更全面支持使用者,例如,提供夜間照護服務。除了支持應更全面外,也應顧及使用者經驗與感受,因此必須容許多次協調與靈活修正。最後,若能提供障礙家庭生活諮詢,藉由資源分享與心理諮商,或能減少不必要的心理壓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