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資訊站編輯群
作為障礙者的兄弟姊妹,我們到底應該如何被稱呼才不會讓人混淆呢? SibTW的編輯群在這篇文章分享不同角度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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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瑜:
不論是依循生物定義,或從法理來看,手足至少是兩人一組所形成的關係。而在中文裡面,根據二元性別跟長幼,又可以更細分為兄弟、姊妹、兄妹、姊弟等組合;若加上其中一位是法定障礙者身分就更顯複雜。
從英文看來,針對障礙者的兄弟姊妹,常見的有Special sibling (特殊手足)、Typical-developing sibling(典型發展手足)、Non-disabled sibling(非障礙手足)。最基本的稱呼法就是直接以手足(或兄弟姊妹)稱呼,在英文是Sibling,日文是きょうだい。在台灣,如果從報章雜誌、學術研究、日常的談話中,除了上述三者之外,還可見到一般手足、正常手足、健康手足、特殊幼兒/特殊需求幼兒/身心障礙兒童手足、或者直接針對特定障礙類別以及年齡階段列舉的稱呼法(如:萊氏症兒童手足、智能障礙者手足、自閉症成年手足),也有比較特定支持團體使用的愛奇兒手足這種稱呼法。
基本上不論美國、台灣、日本,幾乎都是使用手足與障礙者作為相對的角色;某種程度而言,可以說大家默認手足指的就是障礙者的兄弟姊妹。但在單獨看到「障礙者手足」一詞時,難免會疑惑究竟是指障礙者「的」手足,還是「手足中的障礙者」。英語文章中也有人採用siblings與brothers or sisters with disabilities這樣的方式來作文字上比較明確的區分。
美國作家Gertrude Stein一首很著名的詩句是這麼寫的: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. 玫瑰不管叫不叫玫瑰,都會是玫瑰。或許有人會覺得如何稱呼並沒有那麼重要,但從語言學來說,許多人相信思想跟語文是密切相關的。也就因為這樣,我自己對於健康手足/正常手足這樣的稱呼方式有很大的疑慮。因為這樣的稱呼方式,好像直接把障礙者劃分成不健康、不正常的存在。我的訪談中,曾經有生病的手足問我: 「我這樣還是算是健康手足嗎?」也碰過障礙者跟我說,「我一年都沒感冒我覺得我也很健康,我也很正常啊。」
從我本身既是研究者又是手足的角度來說,可以理解陳述時想要區辨兩者需要一定的清晰度。一般而言使用「障礙者」、「手足」時,讀者就能理解作者想指的是哪個群體,在美國的相關場合中,手足們也會自稱Sibs。我唯一會希望避免的就是使用正常手足、健康手足這樣的詞語。我也有機會跟幾位很棒的手足支持者討論過,而他們也都可以理解我不太喜歡這樣區分的理由。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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俊緯:
在討論這個議題時,我回想起兩件事情,很恰巧都和我過去的伴侶有關。
(希望我太太看到不會叫我跪算盤)。
首先,是我前女友的研究所論文,主題就是研究自閉症者其他手足的議題。那時候我們討論了很久要如何稱呼受訪對象(手足),從障礙手足、健康手足、自閉症手足、正常手足等大家所想得到的各種稱呼都討論過,在考量了各種政治正確與反歧視去汙名的歷程後,我們很弱也很沒梗地決定用「一般手足」作為論文中受訪者的稱呼。這是比較用研究所與工作者的立場去決定的稱呼,因為在我們的價值裡,身為障礙者的手足,相對來上沒有什麼正常或健康的概念,就是和自己作為障礙者的兄弟姊妹而言,自己就是一般人的狀態。
第二個是我大學時期就讀社工系時發生的事情。有別於小時候的遮遮掩掩,我上大學之後,從來都不避諱談自己的哥哥,尤其是在社工系的課程中經常需要談論自己的生命經驗,我更是將其完美地結合。但突然有一天同系的學長和我說:「俊緯你不要這麼自然地講出你哥哥是自閉症好嗎?大家會嚇到,而且會覺得你在炫耀。」;以及與哥哥的故事被周刊訪問出刊,很興奮地分享給同學時,當時的女朋友告訴我:「我怎麼覺得,你這是在消費你哥哥。」
當下的自己當然是難過的,而且深切檢討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些什麼。但現在回頭來看,很明顯地在我當時的時空背景下,障礙者本人是被視為主體的,而如我這樣的角色則是客體與附屬物,但我卻用主體的角度去分享自己作為手足的經驗時,讓周遭的人難以調適。所以我們經常在家屬團體或學校家長會時,介紹自己是「俊緯的爸爸」、「俊緯的媽媽」,突然有人說「我叫XXX,俊緯是我的兒子」時,說不定還會被議論說這個家長怎麼如此自以為是。
回到討論的初衷,我會覺得在當事人的角度出發時,如何認同自己是重要的,我會淺白地說:「我的哥哥是自閉症,我是障礙者家屬、障礙者的手足」,在簡稱時,因為我是主體,我會直接說自己是「手足」;但是以一個第三方的助人工作、研究者的角色,要在簡短幾個字去說明這個角色時,陳述主體依舊是在我那位有不一樣特質的哥哥,我作為另外一個主體,會希望是被稱呼為「與障礙者共同生活的手足」或也可簡稱為「障礙者的手足」。
至於手足這個詞,本身要不要再多加形容詞?我倒覺得不必了,就叫做手足吧!畢竟下一場雨到大家身上時,相較於障礙者,更多被淋濕的是一般人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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曉薇:
我從需要選擇要用怎樣名稱介紹自己時,經歷了很多的轉變,因為妹妹的狀況較為隱性,如果不特別說明,可能不太會有人注意到她的適應困難處,也因此我也一直都是以「我」為主體來稱呼自己,頂多是「誰的姐姐」、「誰的女兒」,那是一段在尋找定位,想要強調自己是獨立個體的階段。
到博士班後,因為研究自閉症的手足,思考的點便會是如何達到理解溝通的角度去思考,目前很多的研究期刊已經開始希望研究者不要使用disabled children/non-disabled children (障礙者孩子/非障礙者孩子) ,而是使用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,後者的文法更強調是帶著障礙特質的孩子,而非將障礙做為主體來指稱。同樣的邏輯到手足部分,英文的手足稱為sibling,或是xx障礙類別的手足,像是自閉症的手足(sibling of children with autism)以及相對發展健康的手足(typically developing sibling),當時為了研究溝通需要,覺得障礙的名稱不需要一直來指稱一個個體,因此選擇了相對發展健康的手足一詞,讀起來繞舌,多年後也開始覺得除了社會理解判斷上的困難,妹妹可能在很多部分都比我還健康、快樂,所以這個「相對發展健康的姐姐」,是不是就不太適用了 ?
文字的使用能引導閱讀者與聽眾的理解,所以我常在很多詞彙上使用轉換,如果是與專業人員溝通,診斷詞彙+手足便會比較常使用,如果是家長團體,我則常僅使用手足/孩子一詞。
我也傾向不需要強調正常與健康,畢竟我們也不會稱一個有慢性病狀況的家人,痛風的爸爸/高血壓的媽媽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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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昇:
在回應這個話題前,突然想到最近學校發生的事情。
這學期透過特推會將「資源班」更名為「學習中心」,有些學生因為國小不好的經驗(同學不了解資源班跟集中式特教班的差異,就會一直說他們是啟智班的學生),導致上國中後排拒接受資源班服務。上週學習中心正式掛牌,一位國九的學障生跟我說:「早該換了!」,再追問這件事情對他的影響是甚麼,他說:「我知道實質上是一樣的,就是來上課,但改成學習中心,我比較不會被笑。」
「我比較不會被笑」就是學生最在意的事,改一個名稱比我上三年的社會技巧還有用,改一個名稱就可以讓他接受特教服務、自我悅納,那我們真的是改得太慢了!但也給我一個省思「在賦予身份時,我們是否有考慮過當事人的感受?!」,回到手足議題,似乎也是如此。
「障礙」是相對的,也是時代下的產物,記得念書時老師最愛舉的例子是:「農業社會根本沒有所謂的學習障礙,但越進步的社會,學障出現率越高」,是呀,這是因學習才產生/發現的障礙。農業社會時,如果你不會念書,那就做勞動性的工作維生,根本不會有人給你「障礙」的身份,因為你還是能養活自己。所以,「障礙」這個身份別也是相對比較出來的,只是不少人會刻意強化彼此間的差異性。
單就「身障者的手足」這個詞就沒有一定指的是誰,若以我為出發點→我的弟弟是身障者,我是身障者的手足;若以弟弟為出發點→我是身障者,我是哥哥的身障者的手足(但比較少人會這樣形容)。
我猜想,會用正常、健康來和障礙相比的人應該也無惡意或特別想法,或許出發點只是想讓讀者更清楚兩者間的關係(但這種相比較有點強烈),不過與其這樣,倒不如將彼此的身份別說明清楚:身障者是一種身份別,手足是一種關係,把它描述清楚才是真的能讓旁觀者了解其中的關係。
你敢說自己100%正常嗎?
我不敢